星期五, 12月 02, 2005

創造論與演化論

昨天是系上MAT (Master at Teaching)學生的期末報告,每次MAT學生的期末報告都會有人提出該不該在自然課中教創造論(Intelligent Design)與演化論(Evolution)的爭議。雖然在我們看來這沒什麼好爭議的,因為台灣沒有那麼多天主教與基督教教徒;可是在美國卻是一個讓自然科教師傷透腦筋的事,有些州甚至規定一定要教創造論,甚至認為相信演化論是背叛主的行為(布希總統公開表示他認為創造論才是真理,所以他的故鄉德州規定創造論必須要列進自然科教學之中)。

大部分以這個爭議為報告主題的MAT學生都認為自然課中不需要教創造論,或者認為需要以演化論為主來說明生物的多樣性與生命的起源;不過昨天報告的那個學生似乎認為創造論與演化論同樣重要,他以創造論與演化論都無法由重複實驗來得到證據為理由,來推論演化論並不比創造論來得科學。

我無法理解的是,信仰是信仰,科學是科學,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分不清楚兩者的區別,難道會因為信仰不是科學就不值得相信?還是當信仰跟科學結合就一定會變成真理?科學只是尋找答案的一種方式而已,由科學方法尋找出來的答案可能比較接近事實,但是不一定就是"TRUTH"。隨著科學與科技的發展,以前我們所相信的定律與學說現在有可能有所修正或被推翻,現在我們認為是真理的科學現象有可能在下個世紀來臨之前被推翻。

創造論跟演化論的差別在哪裡?一樣無法由重複實驗得到印證,卻讓前者不屬於科學的範疇,後者廣為科學界接受?差別在於以創造論解釋生命的起源無法運用在其他科學學說與定律之中,然而演化論的解釋卻可以推演運用在遺傳學與現代分子生物技術的發展。請問,在自然課中需要教創造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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